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听取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20240419更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听取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

  为更好地以法治方式推动科技事业进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综合科技创新实力大幅跃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12年至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从1万亿元增加到3.08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研发投入强度从1.91%提升到2.54%,其中上海达到4.44%,江苏、浙江、广东等省超过3%,中国科技城四川绵阳达到7.15%,位于全国城市领先位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听取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

  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规划深入实施。2012年至2022年,全社会基础研究投入总量从499亿元增长到2023.5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从4.8%提升到6.57%,自2019年以来连续保持在6%以上,支持打造承载国家使命的基础研究力量。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听取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

  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2022年,全国研发人员总量超过600万人年,发明专利有效量突破400万件,均居世界首位。

  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稳步提升。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第34位上升到2022年第1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我国综合科技实力跃上新的台阶,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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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显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2012年至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从4.9万家增长到40万家,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从0.64万亿元增长到4.8万亿元。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77.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企业参加或牵头的接近80%,在油气开发、集成电路装备重大专项中企业牵头任务比例达到85%以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听取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

  报告指出,在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协同创新整体效能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堵点、科技投入与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报告建议,加强顶层设计谋划,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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