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法规知识,政府投资项目暂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七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

3、《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4、第十一条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集中资金投入重点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第十二条 市计划部门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在资金平衡计划的基础上安排市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5、本招标项目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合川区建设项目已由合川发改发[2011]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该办法分为总则和细则两部分,分别明确了江苏省政府投资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是江苏省政府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是山东省政府为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法规,主要涉及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和监管等方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还要汇总为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 结算也叫竣工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是在建筑安装施工任务结束后,对其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核对与结清。

充分利用本市境外经贸代表处等市、区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加大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推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积极宣传推介深圳营商环境和产业政策。再者是资金汇入汇出放开。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深圳市投资项目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通过登记平台对政府投资项目赋码,按照有关规定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通过的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4、(二)将第十条中的“计划、财政部门”修改为:“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三)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5、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开展的用于民生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空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建类和市政类。轨道交通项目、围填海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市级政府投资管理适用本条例。

2、(三)坚持政企职责分开。核心企业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得兼有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四)企业自愿,政府引导。

3、第一条 为完善投资环境,扩大横向经济联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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