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完成收购丽珠试剂8%股权

丽珠医药完成收购丽珠试剂8%股权

  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为了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6552.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试剂”)8.00%股权,其中,使用人民币4095.00万元收购石剑峰先生所持有的丽珠试剂5.00%股权,使用人民币2457.00万元收购李琳女士所持有的丽珠试剂3.00%股权。

  截至2023年11月21日,公司已分别向李女士及石先生支付了各自的对价,标的股份已完成交割。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对丽珠试剂的持股比例由39.43%增加至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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