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陈邦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1日超卓航科公开信息显示,海通证券(600837)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陈邦羽、孙捷、朱济赛、郭卫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为保荐机构,由海通证券、中航证券负责公司首发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海通证券委派朱济赛和陈邦羽、中航证券委派郭卫明和孙捷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济赛、陈邦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7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郭卫明、孙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9号)查明的事实,2023年8月,海通证券、中航证券作为超卓航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开展募集资金核查时,发现超卓航科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真实、银行存款处于冻结状态,未及时开展有效的调查和监督。2023年8月31日,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称超卓航科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规事项,未能真实、准确反映超卓航科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公司时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内未能勤勉尽责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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