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董事长蔡劲军、蔡明通等多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1月30日火炬电子(603678)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蔡劲军、蔡明通、蔡纯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火炬电子:董事长蔡劲军、蔡明通等多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们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2016年3月8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51.50%下降至41.63%,累计变动比例9.871%。其中,2016年3月8日因蔡明通非交易过户导致合计权益比例减少0.31%,2016年8月26日因火炬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你们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4.15%,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你们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合计权益比例减少4.781%,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火炬电子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导致你们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0.66%,2021年7月1日,因蔡劲军集中竞价增持导致合计权益比例增加0.03%。剔除被动稀释部分,你们于2020年12月1日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你们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2年11月16日,你们才首次披露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修订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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