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9日爱普股份(603020)公开信息显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副总经理冯林霞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4月27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3年3月被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1,107万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偷逃税额根据各年偷逃情况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账列其他应付款;将所判罚金调整当期损益,账列营业外支出和其他应付款。据此,对披露的2018-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8年年报中,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净资产均为61.7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0.03%、0.56%;调增其他应付款121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2.78%。2019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商誉、归母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3,367.75万元、3,686.26万元、3,367.75万元、3,686.26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70.52%、31.90%、1.30%、1.78%;调增其他应付款624.52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40.38%。2020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商誉、归母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3,249.75万元、99.85万元、3,249.75万元、3,786.1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99.83%、0.59%、1.18%、1.73%;调增其他应付款1,051.69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48.98%。2021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商誉、总资产、净资产1,827.45万元、1,827.45万元、2,392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58.98%、0.48%、0.78%;调增其他应付款、归母净利润1,106.97万元、1,394.1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49.62%、6.88%。

爱普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如下:

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魏中浩、时任财务总监冯林霞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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